崇左市江州区石景林街道司法所四级主任科员彭朝丽在扶贫工作中存在形式主义的问题
2018年1月至2019年12月期间,彭朝丽身为陆国权户的帮扶责任人,未认真对陆国权户基本信息进行填写,未尽到把国家扶贫惠民政策宣传到位的责任,在扶贫工作中走形式,不认真履职,造成陆国权户应享未享,应补少补。彭朝丽的行为,不仅造成了贫困户的应得利益受损还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在人民群众中造成了不好的影响。2020年4月13日,彭朝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