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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崇左市江州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发布时间:2020-12-02      来源:江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15305 次


目    录



第一部分:中国共产党崇左市江州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中国共产党崇左市江州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广西崇左市江州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中国共产党崇左市江州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中国共产党崇左市江州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概况


一、主要职能


江州区纪委接受江州区委和崇左市纪委的双重领导;江州区监察委仍属江州区人民政府序列,接受江州区人民政府和崇左市监察委的领导。


(一)主管江州区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自治区党委、自治区纪委、市委、市纪委以及江州区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重点监督检查科级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以及思想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协助江州区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二)主管江州区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监察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纪委、自治区监察厅和市委、市人民政府、市纪委、监察委以及江州区委、区人民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江州区人民政府直属企事业单位及其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领导干部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市政府颁发的决议和命令及江州区人民政府作出的决定等情况。


(三)负责检查并处理江州区委和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村党的组织和区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党内法规的案件或其他重要、复杂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


(四)负责调查处理江州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领导干部、江州区人民政府直属企事业单位及其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领导干部违反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受理决定或建议对违纪人员作出行政处分(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保护监察对象的正当权利和合法权益。


(五)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单位)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组织和指导江州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七)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草拟贯彻执行纪检、监察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


(八)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会同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以及江州区直有关部门(单位)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


(九)承办江州区委、区人民政府和市纪委、监察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9年度中国共产党崇左市江州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决算报表由本级1个行政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中国共产党崇左市江州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广西崇左市江州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中国共产党崇左市江州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1616.26 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1021.90万元相比,增加594.36 万元,增长58.16%。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97.32   万元,为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1021.89万元,增加575.43 万元,增长56.31 %,主要原因是纪委监委机关人员有所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8.90 万元,为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0万元,增加18.90 万元,主要原因是纪委监委业务工作有所增加。


3.其他收入  0.04 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较2018年度决算数0.01万元,增加0.03万元,增长300 %,主要原因是利息收入增加。


4.上年结转和结余 1.82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8年度决算数1.85万元,减少 0.03万元,下降1.62 %。


(二)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总计1618.04 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1021.93万元相比,增加596.11 万元,增长58.33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57.81万元:主要用于纪委监委日常各项工作运转、办公费日常开支等费用的支出。


较2018年度决算数888.38万元,增加569.43万元,增长64.10 %,主要原因是纪委监委机关人员有所增加,各项支出有所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24.5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较2018年度决算数67.65万元,减少43.08万元,减少63.68%,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有所减少,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也减少了。


3.卫生健康支出59.56万元:主要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方面的支出。较2018年度决算数34.06万元,增加25.50万元,增长74.87%,主要原因是纪委监委机关人员有所增加,各项支出有所增加。


4.城乡社区支出18.9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较2018年度决算数0万元,增加18.90万元,主要原因是办案点各项支出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57.2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18年度决算数31.85万元,增加25.35万元,增长79.59%,主要原因是纪委监委机关人员有所增加,各项支出有所增加。


6.年末结转和结余0.04   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8年度决算数1.82万元,减少1.78万元,下降97.80 %。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中国共产党崇左市江州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599.14   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 1021.92万元,增加577.22万元,增长56.48 %。其中:基本支出 1327.95   万元,项目支出 271.19 万元。


中国共产党崇左市江州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1041.00万元,支出决算为 1599.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53.62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纪检监察事务)(项)年初预算为 816.83万元,支出决算为   1159.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1.95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纪委监委机关人员有所增加,各项支出有所增加。主要用于委局机关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按国家规定发放的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及奖金等支出以及按江州区统一规定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和办案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纪检监察事务)(项)年初预算为 100万元,支出决算为 261.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1.1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纪委监委机关人员有所增加,主要用于按江州区统一规定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和办案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事业运行(纪检监察事务)(项)年初预算为 7.20万元,支出决算为 27.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6.8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有所增加,各项支出有所增加。主要用于二层机构反腐倡廉信息教育管理中心职工的工资福利费。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没有做该项预算。主要用于按江州区统一规定安排的日常各项经费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没有把离退休人员津补贴放入该项预算。主要用于纪委监委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58万元,支出决算为17.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98.2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没有把一次性抚恤金计算入内。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因工死亡、病故,发放的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抚恤金等支出。


(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34.24万元,支出决算为59.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3.9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纪委监委机关人员有所增加,各项支出有所增加。主要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方面的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49.29万元,支出决算为57.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0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纪委监委机关人员有所增加,住房公积金支出有所增加。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327.95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1021.3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等;公用经费   306.64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电费、手续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费、专用设备购置、公务用车购和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996.74万元,年初预算数为641.57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5.36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是纪委监委机关人员有所增加,各项支出有所增加。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


(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4.57 万元,年初预算数为 12.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5.93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纪委监委机关人员有所增加,各项支出有所增加。主要用于抚恤金、生活补助以及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等支出。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306.64万元,年初预算数为 56.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8.91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纪委监委机关人员有所增加,各项支出有所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中国共产党崇左市江州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 18.90   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8.90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0 万元,项目支出 18.90 万元。


中国共产党崇左市江州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 0万元,支出决算为 18.90万元。


(一)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0万元,支出决算为18.90 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业务增加。主要用于办案点租金、水电费、电话费、维修费等日常各项开支。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21.09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 中国共产党崇左市江州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机关、 0 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   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 0 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 0个,累计 0人次。。因公出国(境)费比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减少) 0万元0;比上年支出数0 万元,增加(减少) 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1.0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万元,购置了0辆公务公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21.09 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 案件初核和查办工作  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9年, 中国共产党崇左市江州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全年运行费支出21.09万元,平均每辆 4.218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比年初预算数15.00万元,增加 6.09 万元,增长40.60%,原因是实际开展工作所需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有所增加;比上年支出数12.00万元,增加 9.09万元,增长75.75 %,原因是开展案件初核、查办工作和各项监督检查力度加大。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 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公务接待费比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减少) 0万元,;比上年支出数0.14万元,减少0.14 万元,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


(四)“三公”经费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对比及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19年度我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共计 21.0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12.14 万元增加8.95 万元,增长73.72 %,主要原因是:开展案件初核、查办工作和各项监督检查力度加大 ;比年初预算数  15万元增加6.09 万元,增长40.60 %,主要原因是开展工作所需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有所增加。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6.6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594.03万元,减少287.39万元,降低48.3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开支;比上年191.59万元,增加115.05万元,增长60.05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物价上涨,业务量增大,所需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相应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度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 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 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 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 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委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5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共组织对“广西纪检监察系统计算机信息网络开展分级保护改造和维护项目”1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该项目支出情况理想,该项目完善了本单位网络基础设施环境改造、党政内网接入线路、涉密网络综合布线及终端计算机安全防护设备采购以及人财物保障工作,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系统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保密防护和管理工作,使纪检监察系统内信息传输更保密更安全。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未开展部门决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崇左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崇左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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