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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州区:深化以案促改 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

发布时间:2020-06-15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浏览:9872 次

“把旁听庭审变成警示教育的生动课堂,让党员干部‘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更能真切地感受到法纪的威严和违纪违法带来的惨痛教训。”江州区江州镇纪委书记赵晓东在旁听潘某庭审案后有感而发。

2019年2月,江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原江州镇党委统战委员、政府副镇长潘某涉嫌挪用公款、受贿案,江州区纪委监委组织江州镇领导班子成员、人大代表、村干部代表,三个街道征地拆迁办分管领导,江州区纪检监察干部等“关键少数”到法院旁听庭审,用身边案警示教育身边人。旁听庭审是江州区纪委监委开展警示教育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推动以案促改工作制度化常态化的重要抓手。

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是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重要举措,也是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四次全会的明确要求。2019年以来,江州区纪委监委坚持一案一警示、一案一剖析、一案一预防、一案一回访,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做实做细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

坚持“一案一警示”,筑牢思想防线。坚持把“三会”作为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建设的重要抓手,要求案发单位及时召开处分决定宣布会、警示教育大会、专题民主生活会等“三会”,开展“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警示教育,切实用身边典型案例教育全体党员干部,将处分决定由“一张纸”变为立体化的、触及灵魂的警示教育“一堂课”“一面镜”。如,针对崇左市食品公司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发放津补贴、缴纳个人社保费用等问题,江州区纪委监委督促该公司召开“三会”剖析根源,反思不足,认真吸取教训,以案为镜,举一反三,警示自身,严防工作中、生活中“四风”问题的滋生,以案明纪。

坚持“一案一整改”,督促建章立制。对查结的案件进行深入剖析,结合案件类型和违纪违法人员职务、岗位,梳理共性问题,分析个性问题,找准问题症结点、廉政风险点和监督薄弱点。针对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及时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开列问题清单,提出有效的整改意见建议,明确整改内容和要求,督促发案单位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堵塞监管漏洞,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截至目前,江州区共下发“两书”22份,督促案发单位建立健全相关制度12个。

坚持“一案一预防”,突出抓早抓小。针对案件中出现的普遍性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或专项整治,达到“查处一案,整改一方”的效果。如,针对帮扶人脱贫攻坚工作落实不到位、不按要求开展帮扶工作等作风问题,江州区纪委监委针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脱贫攻坚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的现象。

坚持“一案一回访”,做到治病救人。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通过面谈、走访、电话回访等方式对受处分干部做好回访教育,坚持教育和关爱相结合,帮助受处分干部正确认识错误,积极改正,卸下思想包袱,重拾干事创业的信心。截至目前,已回访教育受处分干部120名。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以案促改和整改落实‘后半篇文章’,将案件暴露的问题整改到位,确保起到‘查处一人、警示一批、教育一片、整改一方’的治本效果。”江州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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