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州区驮卢镇双高办副主任周献聪负责“双高”办日常工作期间,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存在工作失职的问题。2014年至2018年10月,周献聪在陇楠片区“双高”基地建设过程中,疏于监管,履行职责不到位,未采取有效措施审核工程进度量,致使施工方所获得的“双高”项目补助资金比例远远大于施工进度,且项目建设成效较差,群众意见大,对政府公信力造成负面影响。周献聪受到政务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