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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州区通报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18-05-30      来源:本站      浏览:9547 次

一、江州区水产畜牧兽医局水产技术推广站技术员黄高平违规为他人编造虚假材料非法骗取国家财政项目补助资金等问题

2012年,为申报广西中央财政现代农业——优势水产品产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罗非鱼池塘标准化改造),滕某峰、林某群、卢某良等3人根据时任江州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局长谭某茂(另案处理)授意,向黄高平提供了他们各自的身份证、鱼塘的承包合同、鱼塘的改造前照片等材料,黄高平既没有到现场实地查看或测量、也未核查合同的真实性的情况下虚构申报材料;2013年,黄高平再次以同样方式分别帮助冯某朗、黄某养、陆某权、李某光、滕某峰(罗非鱼育场越冬项目)、苏某满(苏某光)等6户养殖户虚构整理、完善项目申报材料。因改造的池塘实际面积与申报面积不相符,致使上述9户养殖户(公司)违规获得国家财政项目补贴资金达458万元。此外,黄高平违规接受了服务对象林某群等人的宴请。黄高平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二、江州区太平街道乙古村党总支部副书记、村委副主任黄木养虚报冒领国家财政项目补助资金等问题

2013年,黄木养向江州区水产畜牧兽医局以所承包的驮皮屯鱼塘申报罗非鱼池塘改造项目,鱼塘实际面积有30多亩,在第一次申报时虚构填写承包面积为50亩,未申报成功;黄木养在不达到申报项目条件的情况下,为获得国家项目补助,第二次申报继续将承包的驮皮屯鱼塘面积虚报为50亩,另在征得梁某华同意后,将申报项目期间实际为梁某华承包的驮怀屯实际面积30 多亩鱼塘列入自己的申报项目,并将该鱼塘申报面积虚报填写成70多亩,两个鱼塘合计申报项目面积为120亩。为使项目申报获得成功,黄木养还找到其堂弟黄某龙帮忙疏通关系,搞虚假审核、虚假验收。在申报的项目不达申报条件的情况下,黄木养通过提供虚假申报材料获得国家补助资金36万元。黄木养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三、江州区财政局法规税政股股长、江州区那隆镇财政管理所所长(兼)陆先行贿他人违规骗取国家财政项目资金等问题

2013年4月,陆先在明知陆某权(与陆先为叔侄关系)承包的濑湍镇仁良村池塘面积不达申报条件情况下(池塘实际面积为48.66亩,2013年申报条件为连片100亩),仍虚构承包合同(虚报池塘面积为102亩)等材料,以陆某权名义向江州区水产畜牧兽医局申报池塘标准化改造项目。提交项目申报材料前,陆先电话联系时任江州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局长谭某茂(另案处理)关照得以列入2013年广西中央财政现代农业——优势水产品发展资金项目。20148月,谭某茂带领的项目验收组不按照验收标准验收致使陆某权获得池塘改造以奖代补扶持资金30.6万元。为了感谢谭某茂的帮助,陆先分两次送给谭某茂现金各2万元,共计4万元。陆先受到政务撤职处分。

四、江州区水产畜牧兽医局水产技术推广站站长黄现光监管失职失责致使国家资金损失等问题

2013年至2014年,黄现光作为水产技术推广站站长、验收组成员,负责对池塘改造项目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由于审核把关不严,其未对申请材料进行一一核对;在参加2012年度至2013年度8个标准化改造项目及3个越冬培育场建设项目的验收工作过程中,不了解掌握项目的验收标准,未按验收标准认真组织验收,验收池塘面积也未请专业人员测量,致使李某光、黄某养、陆某权、冯某朗、卢某良、林某群、滕某峰等7户养殖户申请的池塘改造项目及2个公司申请的2个罗非鱼越冬培育场建设项目顺利通过验收,违规获得项目补助资金共计458万元。黄现光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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