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警示教育,现将4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扶绥县山圩镇平天村党总支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治保主任马治泉索要危改户“好处费”问题。2013年初,马治泉收受该村3户危改户“好处费”共计6000元。2016年3月,马治泉将所得款中的2000元退给了危改户,余下的4000元上缴县纪委。2016年6月,马治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天等县进结镇品力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陆忠胜收受危改户“好处费”问题。2011年1月至2015年3月,陆忠胜收受品力村4户危改户“好处费”共计1100元。2016年6月,陆忠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宁明县板棍乡上松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邓京安违规为亲属办理农村低保问题。2012年1月至2015年5月,邓京安违规为妻子、儿子、儿媳、孙子等4名亲属办理农村低保,领取低保金共计15616元。2016年3月,邓京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四、凭祥市上石镇社保中心退休干部谢秀贤违规为亲属办理城镇低保问题。2011年4月,谢秀贤在担任上石镇社保中心干部,负责民政工作期间,违规为儿子办理城镇低保,领取低保金共计14298元。2016年6月,谢秀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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