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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州区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副局长刘世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

发布时间:2015-06-01      来源:江州区纪委      浏览:8762 次
    2014年12月15日凌晨1时许,刘世艺与朋友饮酒后驾驶桂AZ4068轿车与他人发生碰撞,造成四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经相关部门对其进行血液乙醇(酒精)含量检验,结果达225mg/100ml。经江州区纪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并报中共江州区委员会同意,对时任江州区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副局长刘世艺立案调查。2015年5月22日江州区纪委给予刘世艺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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